关于申报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

来源:通知公告 日期:2015/01/07 08:37:58 点击量:1004 今日点击量:2

关于申报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
 
各单位、部门:
为了全面掌握2015年各单位、部门的经费预算情况,根据统筹兼顾、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的原则,精确地编制我校2015年各部门预算,现将申报2015年部门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预算编制的原则
预算编制坚持“统筹兼顾、量入为出、保证重点、收支平衡”的原则,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计划,参照历年预算执行情况,合理测算年度收入和支出,不得编制赤字预算。
二、学校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(中心,系),日常行政办公经费预算指标“超支不补,结余清零”;专项经费预算指标“专款专用,超支不补,结余清零”。
三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统筹协调的作用,教学经费由教务处统筹,设备购置及教学设备维修由物资设备处统筹,行政和零星维修由后勤管理处统筹,成教培训由成教学院统筹,招生经费由招生处统筹,学生奖、助、补、勤由学工处统筹,公务接待由院办统筹。
四、有创收收入和其他收入的部门和单位,必须按照收入类别,同时编制收入预算,严格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。
五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日常行政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控制,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,按预算开支,精打细算,勤俭节约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六、部门预算的申报要求
1、各单位、部门应根据历年经费及本单位事业发展情况,结合学校和部门工作计划,认真科学、合理地上报部门预算数,做到预算数据有理有据。
2、为简化编制程序,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的定额经费,由财务处根据部门包干经费预算标准统一编制预算,各单位不再填报。
3、各部门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纸质表格盖章后交财务处董礼老师,相关表格到财务处网页“下载专区”下载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一五年一月五日
 
 
 
 
 
 
附表一:2015年度常规及新增专项项目预算申请表
附表二:2015年度公有房屋场地(国有资产)等出租、出借收益预算表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 财务处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二○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