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编报2017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

来源:通知公告 日期:2016/12/12 08:09:27 点击量:1254 今日点击量:2

 各院部、部门:

为做好2017年经费预算编制工作,科学合理地编制好学校收入预算、日常支出预算和专项(业务)支出预算,根据上级和本院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,现就做好2017年度校级预算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编制原则

各院部、部门要本着开源节流、勤俭办学的原则,压缩不合理开支,避免铺张浪费,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。切实做到有预算不超支、无预算不开支,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
二、预算要求

1.各院部、部门需根据自身实际,合理预测2017年度收入情况(如短期培训、承办会议、国有资产有偿使用、英语和计算机考试、教育科研、艺术加试、自考管理、企业利润上缴等收入情况),认真编制好《部门经费收入预算汇总表》。

2.各院部、部门经费预算须按日常经费和专项(业务)经费两类分别编制。日常经费预算由财务处根据各院部、部门教职员工数和学生数,按照定额综合预算。各院部、部门认真编制好《专项(业务)经费预算申报表》和《专项(业务)经费预算汇总表》。申报业务经费,要结合上两年度的计划指标和实际开支情况,原则上实行零增长”,凡涉及到会议费,请务必按每个会议单列支出经费预算。申报专项经费,要结合本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,按照保重点、保急需量入为出、量力而行的原则,科学合理地精心编制预算方案。连续性专项项目要根据2017年的下达数填列预算。

3.预算编制应力求全面、细致,未编制或未列入预算的项目(如设备添置等)原则上不予实施,坚持从严控制,以维护预算的严肃性。

三、材料上报

1.各院部、部门的《专项(业务)经费预算申报表》《专项(业务)经费预算汇总表》直接报送财务处。

2.2017年度设备采购预算由后勤管理处统一报送财务处,其中各教学院部的教学设备需经教务处审核签字,非教学系列的行政设备需经院长办公室审核签字。

3.请各院部、部门高度重视2017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,认真填写有关预算材料,务必于201692日前,将纸质文档交财务处管理科702室;逾期未报的,2017年度的经费使用将会受到影响。